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招标公告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J-2016-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
三、采购预算:3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1 |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台 |
合同生效后30天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30万元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厂家,如非产品厂家,需要获得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1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4月5日起至2016年 4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2日9:30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
十、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2日9:30时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0元。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九江镇政务网(http://jiujiang.nanhai.gov.cn/jjzww/)和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sdgdx.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22381232 电话:0757-86507801
传真:0757-22381222 传真:0757-86583261
联系地址:顺德大良政通路家乐村三座二楼 联系地址:南海九江镇儒林西路50号
邮编:528300 邮编:528203
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