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康复人员宿舍安装不锈钢纱窗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三水戒毒康复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三水戒毒康复管理所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康复人员宿舍安装不锈钢纱窗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金属纱窗拆除、金属纱窗安装、金属纱门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审定建安费为:138891.37元,下浮率为5%,发包价为:138891.37*(1-5%)=131946.80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655.93元。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合同签订7天内开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随机抽取定标。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0%后,支付合同价85%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5%;结算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30天内经复检验收鉴定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3)上述款项均不计利息;
(4)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且持有B证。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3月至2016年 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