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实操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XCG2017-116)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17-10-13   906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实操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GDXCG2017-116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电机装配实训装置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234,780.00

四、数量: 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项目性质

完工期

付款方式

计算机实操室设备

非政府招标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1、安装及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合法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合同余款在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由乙方提供合法发票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

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磋商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3.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非政府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丽晶豪庭2座60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5时正。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丽晶豪庭2座603)。

十、开启时间:2017年10月23日15时正。

十一、开启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丽晶豪庭2座603)。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路7号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63-5825250。

传真:0763-5825250。

邮编:511800。

(二)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丽晶豪庭2座60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00。

(三)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发布人: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