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七拱镇中心小学公厕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GDXCG2018-121)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18-07-25   6545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阳山县七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阳山县七拱镇中心小学公厕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XCG2018-1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七拱镇中心小学公厕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37,910.8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内容:七拱镇中心小学公厕工程。

2、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付款方式:

(1)第一期:完成项目主体(封顶)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支付30万元。

(2)第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3)第三期:余下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质期满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支付。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所属期为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属地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磋商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且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0时正。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

十、开启时间:2018年8月7日10时正。

十一、开启地点: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山县七拱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福泰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7272098。

传真:0763-7272005。

邮编:51313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发布人: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