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大米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XCG2018-123)
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大米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XCG2018-1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大米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
四、采购数量:6万公斤。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内容:大米及配送服务。
5.2、服务期:2年。
5.3、付款方式:
5.3.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月的实际需求实行按月交货,在次月起7个日历日内根据实际数量进行按月结算。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所属期为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投标承诺书原件。
2、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时。(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10 时。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太和镇玄真路55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30886。
传真:0763-5830886。
邮编:511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5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发布人: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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